七七和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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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情话只想说给你听】迟勤篇 金风玉露



迟勤篇 金风玉露(一发完)


罗浮生和沈巍恋爱的消息几乎传遍了整个东江。

罗勤耕躺在床上,拿起床头他与迟瑞的结婚照仔细看着。


迟瑞起身把他圈进怀里,温柔地说:“时间过得好快,咱们孩子都恋爱了,想想我们那时候哪里爱得这么容易……”

罗勤耕瞪了一眼迟瑞,“你还好意思说,你干的风流事我可都还记得呢。”


迟瑞摸摸罗勤耕的头,轻轻吻了一下他的脸颊,像哄孩子似的说道:“好了好了,我错了,让你受了这么多苦,我会用一辈子补偿你的,允卿……我爱你。”


罗勤耕紧紧抱住迟瑞,他和迟瑞的故事不断地浮现在脑海中。是啊,受了那么多的苦……


那时,这里还不叫东江,叫金城。


金城有块偏地,青峰山,素来土匪盘踞,烧杀抢劫是常有的事。


迟瑞是迟家的长孙子,一手创办织布机厂挑起实业救国的大梁,是金城顶有名的少爷。人人都夸他年少有为,赞他胸怀大志。


那日,迟瑞护着做好的机器往金城走。途径青峰山,听到西边传来一阵响声。


“什么声音?”迟瑞皱着眉头问道。

旁边一个熟悉这儿地形的随从答道:“少爷,这儿几乎都是土匪的地,估摸着又是在抢劫了,咱们还是快赶路吧,老夫人还等着您呢。”


迟瑞并未理会随从的话,即刻转身朝土匪的方向去了。


“保护小少爷!”

一位老者和小厮紧紧地护着一个书生样的男子,土匪的棍棒尽数落在他们身上。不过是螳臂当车。


迟瑞赶到的时候,书生已被那些土匪狠狠踩在脚下,眼看着下一秒就要丧命。

书生睁大眼睛看着迟瑞,缓缓动了动唇,嘴型像是在说:“救我。”


迟瑞为顶天立地的热血男儿,自然看不惯这些土匪头子这些强抢豪夺的怪盗行径。

当即冲上去就是一脚,等土匪再回过神来,又是一枪了结。

一番厮杀,迟瑞挨了两棍终是救下了这个可怜书生。


书生晕在地上任迟瑞怎么叫也叫不醒,无奈之下,只得将那书生连着货一并带到迟家。


那书生便是罗家的小少爷,罗勤耕。奈何罗家家道中落,人人可欺,那小少爷也是命苦,想着去金城换个地去当个私塾先生,这路上竟还遇到了土匪。


悠悠转转过了一日,罗勤耕终于醒了。

他醒来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看着这陌生的地,陌生的人,此时一句话也觉得难以启齿。


“少爷来了。”旁边的侍女提醒道。


迟瑞迈着大步走到罗勤耕面前,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罗勤耕小声答道:“罗勤耕。”

迟瑞点点头说道:“你被土匪所劫,我救你到迟家,可还有亲人在世?”

罗勤耕眼中闪过一丝苦涩,轻轻摇了摇头。

迟瑞沉默了一会说道:“我看你是个书生,不如你就留在迟家当个教书先生吧,恰好知夏这阵子正想学写字。”

罗勤耕看着迟瑞,微微抱了抱拳,“多谢少爷。如此大恩,我定没齿难忘。”


而后,罗勤耕一连四日再也没见着迟瑞。

再见面时,是他在教知夏习字时。

他看见迟瑞看见知夏时的满心欢喜,心中竟莫名有些醋意。


来迟家这些日子,罗勤耕也听到了不少事情。原来知夏是迟瑞明媒正娶的少奶奶,可他又听说,知夏心中早已另有所属,迟少爷爱而不得拿着一纸婚约硬生生将她绑在身边。


罗勤耕很是纳闷。这几日他教知夏写字,她确实是个漂亮又有才华的姑娘,可迟少爷这般好,她也没有理由不喜欢他,他倒是真想见见她的心上人,到底能比迟瑞好上几分。


不知不觉间,冬天已经来了。

罗勤耕在迟家约莫有半年了。


正是一年一度的春节,迟家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春宴,一是庆团圆,二是庆迟瑞事业有成。


迟瑞创办的织布机厂在今年取得了重大的成就,迟家一举成了金城的第一大家族。


这场春宴上来了不少想与迟家交好的,商人更不在少数,就是一人一杯,也把迟瑞灌得够呛。

这春宴还没开始多久,迟瑞就喝得满脸通红,路都走不直了。


他跌跌撞撞地走进了门。


“迟瑞?你怎么来了?”罗勤耕转头看向迟瑞,看着他昏昏沉沉的样子,他不禁心疼地说道:“你怎么喝这么多…”


迟瑞像是被什么东西上了身般,他猛地握住罗勤耕的手腕,冲他大喊:“我有哪里比不上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罗勤耕愣住了,他低低说出心里那句话:“我喜欢你喜欢的快疯了……”


迟瑞压上罗勤耕,粗暴地撕开他的衣服,胡乱地亲吻着他,不时喊着那个名字:

“知夏……”


当罗勤耕醒来的时候,迟瑞早已不见了踪影。

身下传来真切的痛感,好像在告诉他,昨夜不是一个梦。


罗勤耕不知道他应该是该难过还是欢喜。他自知迟瑞只有知夏一人,他也绝不想插足他们。两个男儿,自然没有负责这一说。


如今发生这种事,想必迟瑞应该也不会多留他,他自己更是无法面对他,可好歹还留了一夜做个念想。


罗勤耕自嘲地笑了笑,回到房中将自己的行李好好收拾了一番。

想着他迟少爷让他什么时候走,他便即刻就走,绝不多留半刻,也能留些自尊下来。


而迟瑞的情况并不会比罗勤耕好多少,他一人坐在厂里的办公桌前,再无一星半点思考公事的心思。


他昨夜后半夜醒过来一次,他迷迷糊糊听到罗勤耕哭了,可他不敢动,自己做了这些混事实在是无法面对他。


他闭上眼睛,听到罗勤耕一人自言自语:


“迟瑞,我很想这么叫你一次,不过开口就变成了迟少爷……”

“你能不能不要喜欢知夏了,也喜欢喜欢我吧。”

“迟瑞…我骗不过自己,我是真的喜欢你……”

………


罗勤耕嘀嘀咕咕说了一会便沉沉睡去。


而迟瑞则是格外清醒,他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帮罗勤耕盖好被子,才走出门去。


天还没亮。

迟瑞一个人看着夜空想着。


罗勤耕……他也不是没有发现他看自己的眼神总是比别人多了几分说不清的意思,自己不过是不愿往那方面细想。他只当他是自己的好兄弟。

而知夏,他足足爱了有好些年了。时间久了也说不清到底是爱还是自己的执念了……


罗勤耕是个怎样的人呢?

爱着素衣,待人温和,眉眼生动,与生俱来的儒雅端正,身上总带着点茶香。真乃举世无双的正人君子。


“少爷,迟家让您回去一趟,说是少奶奶有喜了,已经两个月了。”

通报这一声打乱了迟瑞的思绪。

迟瑞连忙拿着外套往迟家赶回来。


回到迟家,知夏躺在床上,不敢看他。

迟瑞娶知夏的这么些日子,他一直依着知夏的意思,一碰也没碰过。

二人心知肚明,这孩子哪里来的。


迟瑞索性把屋子里的人赶出去,只剩下他与知夏二人。

“知夏……你终究是没能爱上我。”

“对不起...我不能骗自己,更不能骗你。我喜欢向天。你放我走吧…”


“迟瑞…我骗不过自己,我是真的喜欢你……”

罗勤耕?我一定是疯了,怎么会这个时候想到他。


迟瑞摇了摇头,看向知夏,他笑了笑:“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知夏,我放手了。”


迟瑞拿起桌上的纸笔,看见罗勤耕教知夏习的字,一笔一画,都是迟瑞。


迟瑞挥了挥手,一纸休书放在知夏手上。他没有回头看她。


迟瑞跨出知夏的门,恰巧就对上罗勤耕的眼神,他慌乱地转过身去。

迟瑞跟上他的步子,直到罗勤耕无路可躲。


“不是说喜欢我吗?怎么现在看见我这么不乐意?”

迟瑞将他抵在墙上,眼中带着点狡黠。

“少爷…我…我……”

罗勤耕被迟瑞盯的面红耳赤,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迟瑞笑了笑抱紧他,“以后叫我迟瑞吧。”


那年是难得的暖冬,太阳破云而出,照在这对璧人身上。

真真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原人设是民国时期的事,所以可能时间线上有些违和的地方。

是系列故事,第一段可参考上一篇巍生素:你的存在是我的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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